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动态轮换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模式
1.委托方委托竞得方动态轮换及代储宁波市级储备成品食用油。
2.竞得方负责筹措货款、落实油源代储、按规定轮换并自负盈亏,确保代储食用油数量到位、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3.委托方给予竞得方相关费用。
二、基本内容
1.数量:成品小包装食用油500吨(仅限菜籽油、玉米油、大豆油和食用调和油),设三个标的,分别为100吨、200吨、200吨,详见交易清单。
2.质量要求:菜籽油符合GB1536-2004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玉米油符合GB/T19111-2017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大豆油符合GB/T1535-2017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食用调和油符合SB/T10292-1998质量标准;储存品质为宜存;卫生指标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成品小包装食用油必须为近半年生产加工的产品,不得超保质期。
3.包装规格: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规格不大于5L/瓶。
4.合作期限: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储备地点:定点在竞得单位自有仓库储存并开展动态轮换。
三、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20220525食用油动态轮换(浙江宁波)”。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1.在宁波市纳统的食用油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
2.储存仓房必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且符合《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
(1)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2)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3)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3.近半年平均库存规模达到意向竞标数量的1.5倍及以上。合作期内委托方对代储食用油实行动态轮换管理,竞得方可以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购销和储存,保持委托动态轮换的相应品种和储存规模数量,并由竞得方自行落实食用油货款、自负盈亏。合作期内任何时点竞得方委托动态轮换的宁波市级储备食用油库存数量均应大于委托动态轮换规模数量。
4.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提交相关材料
有意向的竞价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自主拥有仓储设施的产权证书、近半年小包装食用油库存规模情况表、公司简介及仓储管理制度、任一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在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传真至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0571-89015019。
六、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1、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省储中心”-“交易报名”-“20220525食用油动态轮换(浙江宁波)”。
2、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3、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七、预交保证金
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杭州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19052901040007813
八、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起始价为每年成品小包装食用油动态轮换包干费用补贴(包含货款利息、代储费用、轮换价差、轮换费用等执行合作产生的所有费用),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须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方可启动网上公开竞价。
3、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签发竞得通知书,竞得人须在3天内与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4、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交易按30元/吨向竞得方收取。
5、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6、本次交易相关要求及其他特别说明详见《交割细则》。
九、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十、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
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
传真0571-89015019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李自帅,0574-87851469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