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浙交2025第19号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07

各位会员:

 

我中心发布的原定于20251月14日(星期)上午9:00进行的浙江临平商品粮公开竞价销售交易会(国粮浙交202519号),应委托方(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求,现将交割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交割细则第四条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中“竞得方须在2025年2月25日前提清所有竞得标的物的50%,2025年3月13日及以前全部提清,若竞得方未在2025年3月13日及以前提清标的物,委托方有权判定竞得方违约。”修改为“竞得方须在2025年2月25日前提清所有竞得标的物的50%,2025年3月10日及以前全部提清,若竞得方未在2025年3月10日及以前提清标的物,委托方有权判定竞得方违约。”

其他内容均不作变化。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仔细阅读国粮浙交202519号公告及本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交易。

特此补充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5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