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丽水晚籼谷交易(2020.1.13)的补充公告 应委托方要求,原定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9点举行的丽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销售晚籼谷1207.9吨交易(杭国粮2020第3号公告),因故暂缓交易,何时交易另行公告。敬请谅解。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