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公司“十要十不准”作风建设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24-04-18

近日,公司党委下发了《公司“转作风 强执行 提质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公司“十要十不准”作风建设行为规范,照镜自省、审视自查、落实整改,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工作标准再提高、工作责任再压实、工作能力再提升、工作节奏再提速,为高质量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赋能加力。以下是公司“十要十不准”作风建设行为规范及释义,请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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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准表里不一;

释义:从对党忠诚方面,要求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对党忠诚、尽职尽责,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准把理想信念当口号喊、只停留在口头上。

二、要强化制度执行,不准选择变通;

释义:从制度落实方面,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以身作则,自觉担当,确保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企业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不准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确保制度能够层层打通、级级贯通。

三、要加强协同联动,不准推诿扯皮;

释义:从团结同事方面,要求干部职工要维护团结,顾全大局,中层以上干部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同事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默契、互帮互助。不准争功诿过、相互拆台、制造内耗。

四、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准拖延应付;

释义:从勤勉敬业方面,要求干部职工要居安思危、埋头苦干,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努力成为业务能手。严禁“庸、懒、散、慢、浮”等不良作风,坚决抵制行动少、落实差,把说了当做了、把做完了当做好了,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把控不准、措施不力、推进迟缓,看似忙忙碌碌,却无实际效果等现象。

五、要力求严谨细致,不准马虎粗放;

释义:从求真务实方面,要求从班子成员做起,自上而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工作要常抓调度,从头到尾跟踪到位,实行清单闭环管理。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出现困难不退缩、不逃避,勇于面对,迎难而上。不准有丝毫马虎,更不能敷衍了事,拒绝夸张浮躁、随意粗放。

六、要勇于开拓创新,不准被动等靠;

释义:从工作创新方面,要求干部职工要勇于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满足已取得成绩,而放弃学习、停滞不前,不能总凭经验、吃老本。不准不顾工作质量,应付了事,得过且过。

七、要提升服务意识,不准简单粗暴;

释义:从强化服务方面,要求干部职工要深入践行“首办负责制”、“马上就办”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反对“遇到问题绕着走、闭着眼睛走流程”,对职工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踢皮球、打太极,门好进、脸好看、事情仍然难办的现象。

八、要促进争先进位,不准得过且过;

释义:从争先进位方面,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不断开拓进取,形成勇于开拓、人人争先的良好风气。不准抱有“甘于躺平、因循守旧”等松懈状态和平庸思想,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自觉争当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先行者。

九、要带头遵规守纪,不准松弛散漫;

释义:从遵规守纪方面,要求干部职工坚持不懈地学习党规党纪,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和管理规定,注重小事小节,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规范言行举止,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不准思想松懈、行动散漫,纪律松弛,缺乏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十、要做到廉洁自律,不准以权谋私。

释义:从廉洁从业方面,要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依纪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在与业务合作单位及服务对象的工作交往中,不准滥用职权、严禁索取或收受对方的礼品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