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我中心发布的原定于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进行的浙江镇海储备成品粮公开竞价包干轮换交易会(国粮浙交2024第690号),应委托方(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现将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原公告第二条第四款竞价交易人资格中“竞价方在参加竞价前必须提供意向竞价数量及以上所需原粮(成品粮折原粮折率按0.7计)的库存证明(企业最近一期原粮库存报表、竞得2023年晚粳谷的竞价通知书和购销合同并随附原粮出库质检报告、承诺书)”修改为“企业最近一期原粮库存报表,竞得2023年晚粳谷的竞价通知书或购销合同并随附原粮出库质检报告、承诺书”。
二、其他内容均不作变化。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仔细阅读国粮浙交2024第690号公告及本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交易。
特此补充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8日